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文件,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拟批准设置一所二级专科医院,现将该机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呼伦贝尔爱康精神康复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二级精神专科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薛钧发
拟设置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董红雨
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人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数:120张
拟设置医疗机构地址: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东风社区民政精神疗护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建筑面积:24064.91平方米
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科室设置:预防保健科、内科(门诊)、精神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中医科(门诊)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算起,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我委反馈。
联系电话:0470-8217411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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