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
当前全市已经进入防汛的“七下八上”关键期,部分地区已出现大范围强降雨过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洪卫生应急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认清当前防汛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当前防汛抗洪的形势任务上来,进一步强化卫生应急工作领导责任,健全工作制度,明确任务分工,完善协调机制,压实医疗救治、疾病防控、心理援助、健康宣教、物资保障等环节责任,确保防汛抗旱卫生应急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落实应急准备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防汛工作督导检查,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充足的应急准备,加强受灾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落实落细本地本单位防汛措施,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提升灾害防御能力。严防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受灾受损,确保工作人员安全和医疗卫生服务的正常运行。受灾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开设绿色通道,组织多学科专业人员待命,做好接收转运伤病员准备,出现伤员重多的情况,按照“集中伤员、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将危重伤病员集中到医疗条件好、救治水平高的医院医治,尽最大限度减少因伤死亡和致残。
三、狠抓疾病预防控制
各级疾控机构要强化受灾地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测工作,加强肠道、呼吸道、虫媒等传染病检测工作,定期做好场所的环境消杀和病媒滋生地清理,加强饮用水和食品安全监管,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风险评估,确定灾害造成健康影响的严重程度和优先的防控措施。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头,要立即组织流行病学调查、标本检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确保灾后无疫情发生。
四、开展健康宣教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等多渠道,开展卫生健康“五进”活动和公民卫生应急素养条目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普及洪涝灾害后常见传染性疾病的防护知识,引导受灾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升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倡导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同时,做好伤病员和受灾群众的心理疏导和干预,消除群众的焦虑、恐慌情绪,保障受灾群众的心理健康。
五、加强应急值守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汛期卫生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卫生应急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要持续完善信息报送制度,落实信息报告责任,规范信息报送流程,理顺信息报送渠道,提高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各类卫生应急队伍要人员在位、物资齐全、急救车辆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快速有序高效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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