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淑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免费“两癌”筛查由农村牧区和城镇低保家庭适龄妇女扩大到全民适龄妇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妇女疾病严重影响广大妇女的身心健康、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妇女病普查是防治妇女病的重要环节,对早发现、早治疗各种妇科疾病,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有重要意义。因此,妇女病普查工作至关重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两癌”筛查工作成效显著。2009年,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呼伦贝尔市启动实施宫颈癌筛查项目试点工作,新巴尔虎右旗为试点旗县;2012年,继续实施农村牧区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覆盖海拉尔区、扎兰屯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和新巴尔虎右旗5个旗市区。2022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妇女“两癌”筛查覆盖面的部署要求,呼伦贝尔市政府同步将此项惠民项目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筛查范围由最初1个旗市区的35-64周岁农村牧区适龄妇女扩展至14个旗市区的35-64周岁农村牧区和城镇低保家庭适龄妇女,筛查任务数由最初宫颈癌1215例、乳腺癌10000例扩大到宫颈癌、乳腺癌分别为55960例,基层筛查能力不断提高,妇女“两癌”防治意识不断增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和城镇低保家庭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内卫妇幼发〔2022〕6号),每3年一周期,从2022年开始,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4050万元,市、旗市区两级按比例配套资金,用于支持全市农村牧区、城镇低保家庭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工作。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5-2027年农村牧区和城镇低保家庭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工作的通知》(内卫妇幼字〔2025〕36号),明确2025-2027年为实施“两癌”筛查项目新一周期,筛查任务继续以农村牧区和城镇低保家庭适龄妇女为重点,为辖区35-64周岁妇女提供“两癌”免费筛查服务。自治区、盟市和旗县三级财政部门负责“两癌”筛查项目的资金投入与保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规范组织实施。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制订了项目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每半月调度一次妇女“两癌”筛查工作进度,确保10月1日前完成筛查任务。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主动向社会公布辖区妇女“两癌”筛查网点,方便群众就近接受筛查服务。项目实施单位在服务场所公布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清单和投诉受理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偏远地区或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的妇女采用流动服务车等灵活方式提供筛查服务。
二、加强技术指导。我市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宫颈癌筛查技术方案(2025版)》和《内蒙古自治区乳腺癌筛查技术方案(2025版)》实施“两癌”筛查项目。确定呼伦贝尔市妇幼保健院为“两癌”筛查质控中心,成立市级妇女“两癌”筛查项目专家指导组,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定期对各旗市区进行技术指导,指导各初筛机构对筛查出来的异常和可疑个案加强追踪随访和全程管理;开展项目相关数据信息质量控制,查找工作短板和漏洞,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筛查工作质量。
三、加强部门协作。按照自治区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的通知要求,各旗市区加强部门间协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具体落实措施,夯实主体责任,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卫生健康部门主动对接财政部门提供经费支持,争取妇联支持发挥好宣传动员实效,共同推进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的实施。
四、广泛开展宣传。各旗市区通过社区通知、利用微信工作群、广播、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广泛开展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对“两癌”免费筛查的项目内容、服务流程、检查前注意事项等进行宣传,扩大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树立健康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五、开展绩效评价。卫健和财政部门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对所有旗市区“两癌”筛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对辖区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的组织管理、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以及年度重点任务推进落实等情况开展绩效自评,推动妇女“两癌”筛查项目质量提升,确保筛查效果。
综上所述,在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的实施上,各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将免费“两癌”筛查目标人群由农村牧区和城镇低保家庭适龄妇女扩大到全民适龄妇女一直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目前,暂时没有项目支持全民适龄妇女免费实施“两癌”筛查项目。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政策支持,联合财政、妇联、民政、工会等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争取早日在全市开展全民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项目。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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